索 引 号: | 230700/2024-00076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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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印发《伊春市商标品牌战略三年规划(2024-2026年)》的通知 | ||
文 号: | 伊知发[2024]1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9 | 成文日期: | 2024-01-29 |
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战略实施,创造,运用,保护,服务专项政策 |
关于印发《伊春市商标品牌战略三年规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现将《伊春市商标品牌战略三年规划(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规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伊春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1月29日
伊春市商标品牌战略三年规划
(2024-2026年)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引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自主商标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影响力和商标品牌经济的比重,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
二、规划目标
构建商标知识产权发展新格局,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完善的商标使用管理以及品牌培育、发展、保护工作新机制,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品牌为动力,创造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优自主商标品牌,充分发挥名优自主商标品牌的聚集、辐射和引领作用。
(一)注册商标数量稳步增长。截止2023年12月15日全市拥有注册商标10134件,力争每年增加600件,到2026年底,力争全市注册商标数量突破12000件。铁力市、伊美区每年力争申请注册商标120件,南岔县、汤旺县、嘉荫县、大箐山县力争每年申请注册商标60件,丰林县、乌翠、友好、金林每年力争申请注册商标30件。
(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有效提高。截止目前全市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件。到2026年底,各县(市)、区力争成功申请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稳步增长。截止目前全市拥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件,目前已制定相关标准使用的只有4件,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标准制定工作,力争在2026年底前完成标准制定,确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能有效使用。到2026年,各县(市)、区力争成功申请1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四)强化驰名商标保护工作。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驰名商标保护相关工作,对辖区内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企业进行重点保护,在权益受到侵害需要跨类保护时,要积极支持相关企业提出驰名商标诉求,为企业驰名商标诉求提供行政指导。
(五)完善商标管理台账制度。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健全完善辖区内商标管理台账,要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录入更改的商标数据,到2024年10月底前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台账,并及时予以更新。
(六)加强商标犯法案件查处。加大商标案件查处力度,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净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商标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主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
(七)建立知识产权长效宣传机制。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知识产权长效宣传工作机制,制定走访企业计划,加强商标注册宣传指导服务,提升企业商标注册意识,指导企业提升自主商标品牌价值,为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八)建立高素质的商标监管执法队伍。加强商标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商标专业培训,不定期组织专项的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到2026年努力建设一支业务能力强,监管执法水平硬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营造商标品牌建设浓厚氛围。要通过培训、媒体报道、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大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使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商标品牌不仅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也是企业综合素质和创新成果的重要体现。通过宣传商标品牌的重要作用和成功案例,强化全社会重视商标品牌、运用商标品牌、崇尚商标品牌、保护商标品牌的意识,使商标品牌引领市场、拉动消费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创新服务,帮扶企业打造自主商标品牌。目前,我市有效商标注册量和各类市场主体拥有自主注册商标量与发达地市还有较大差距,商标品牌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引导和指导企业注册商标、实施商标品牌发展上下功夫,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做到定向、精准帮扶,激发企业运用自主商标品牌的活力和动力。
(三)协调配合,积极构建地理标志培育新格局。各单位要积极与属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地理标志资源调研工作,将可注册或申报信息及时反馈各级政府,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促成地理标志从注册申报到管理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形成政府重视,市场监管部门全程协调指导,各职能部门协同服务的良好创建格局。全面摸清底数,制定地理标志培育计划,分别建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名录,形成培育梯队,同时还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名录,按照“调研一个、培育一个、成熟一个、申报一个、成功一个”的原则,全程提供咨询、指导服务,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名、优、特、新、稀”等农副优势产品,鼓励、指导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积极申报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四)严格执法,切实做好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把打击假冒侵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作为重要职责,针对假冒商品较多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保护商标品牌创新、促进市场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三年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配套规划或方案,推动本规划的有效落实。
(二)各单位要在每年2月20日前将建立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名录、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名录,报送至知识产权保护科,名录建立前要向当地政府汇报,取得政府同意和支持,要与有关部门沟通,达成共识。名录建立后要认真组织部署开展工作,避免出现名录谎建、虚建问题,要真真实实、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作落实。
(三)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辖区内商标管理台账,详细了解辖区商标企业的发展状况,对企业有关商标知识产权需求给予指导和帮助。
联 系 人:朱琳琳
联系电话:6167110
电子邮箱:yczscqbhk@126.com
附件:1.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名录
2.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名录
3.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名录
4.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名录
5.伊春市商标管理台账
附件1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名录
单位:
序号 | 品名 | 申请注册主体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培育时限 | 培育目标 | 指导服务员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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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名录
单位:
序号 | 品名 | 申请注册主体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培育时限 | 培育目标 | 指导服务员 | 电话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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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名录
单位:
序号 | 品名 | 申请注册主体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培育时限 | 培育目标 | 指导服务员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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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名录
单位:
序号 | 品名 | 申请注册主体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培育时限 | 培育目标 | 指导服务员 | 电话 |
附件5
伊春市商标管理台账
单位:
序号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 | 注册人 | 注册人地址 | 注册日期--注册有效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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